东莞:去年火灾42人亡 占全省近3成
东莞召开第二次“清剿火患”启动会,强调发生亡人事故将追责
南都讯 记者何永华 记者近日从全市2013-2014年冬春防火期间第二次“清剿火患”战役启动会上了解到,在刚刚结束的2013全年中,因火灾死亡人数达到42人,直接财产损失4125 .2万元。2013年以来全市发生火灾总数占全省的15.7%,火灾亡人数占全省的27.4%。会议强调,因工作不力被上级通报或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,要坚决查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将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
截止到2013年12月27日,全市共发生火灾2550起,其中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19起,造成较大死亡人数的火灾4起,共造成42人死亡,其中4人死于刑事放火,25人受伤,直接财产损失4125 .2万元。2013年以来全市发生火灾总数占全省的1 5 .7 %,火灾亡人数占全省的27.4%,所占比例偏高。
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建柱表示,将全面排查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,集中整治、挂牌、曝光一批火灾隐患。因工作不力被上级通报或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,要坚决查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各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是本次“清剿火患”战役的直接责任人,必须全程参与,如果战役中出现分管副局长不负责、不作为、消极对待工作的,一律报告东莞市公安局,由公安分局局长直接负责消防工作。
分片包干督导消防
去年12月初,东莞市政府已经部署33个消安委成员单位,对口督导各地工作。根据东莞市政府要求,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部门、镇政府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到村(社区),村(社区)两委干部要分片包干到村小组,村(社区)巡查服务队员、小组干部要分片包干到社会单位,形成层层包干的工作模式。公安机关内部也要层层包干,分局领导包干派出所(警务区)、派出所(警务区)包干到村(社区)、消防民警包干到具体社会单位,消防大队干部包干到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场所。务必做到层层分解任务、层层明确责任,确保工作扎实、有效落实。
警务督察部门要将专项战役纳入警务督察内容,全程督导、督促各单位落实“清剿火患”战役工作目标。督察行动将定时、定量,要及时将督察情况向各地反馈,并将执行情况报市局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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